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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冯富珍:为防控疫情,国际合作不应只停留在小范围内

发布时间: 2020-12-08 11:18:47阅读: 来源: 博鳌亚洲论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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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世卫组织就像联合国及相关机构一样必须进行改革。但是千万别忘了,所有成员国才是联合国系统能否正常运转的关键。联合国以及世卫组织到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,取决于其成员国究竟希望这些机构能做得多好。


第一,重视人类抗击传染病的历史。未知的新型传染病一定会再次袭击人类,每个国家都应有备而战。


第二,正确理解疫情不同阶段所应采取的防控措施。面对未知的新型传染病,人类毫无抵抗的经验。每个国家必须遵循他们的历史传统、政治体制,与时俱进地参与到抗击传染病的战斗中来。我多次强调,有效地控制疫情是恢复经济的大前提。中国根据自己的经验,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现状,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恢复经济的运行机制。疫苗问世以后,将采用另外一套防控机制。如果我们无法确保70%以上的人口接种疫苗,社会的全体保障则无从谈起。


第三,充分了解病毒的特性。传染病的本质特性就是反复性。偶发的病例是一定会出现的,关键在于针对本国国情,因地制宜应对疫情的反弹。最重要的是不依赖过往经验去防控新冠肺炎。新冠肺炎病毒是一种全新的病毒,如果用防控埃博拉病毒或非典病毒的经验去应对新冠病毒,是根本行不通的。


第四,正确认识人权问题。我注意到,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,除了小部分国家以外,绝大部分的国家没有用好公共卫生的相关法律。


在此,我想与各位分享2003年我在香港防控非典的经历。当时香港所有的医院都没有设置感染者隔离的地方。我在推行一项全新的隔离防控方案时,首先遇到的便是“人权”这道坎。除了香港政府以外,我咨询最多的是香港在人权方面经验最丰富的律师。他从法律层面明确地告诉我,人权不是无限制的,当大众利益比个人权利更重要时,人权就应该暂时性地让位。换句话说,如果为了绝大多数人的公共安全,那么法律有权对个人权利做出短期限制。抗击疫情,既要尊重人权,更要用好公共卫生法律。


最后,防控疫情需要全球合作。此次新冠疫情中,联合国没有起到团结所有国家共同抗疫的重要作用。国家之间都停留在小范围的合作上。这对于抗击疫情而言是最不好的做法。新冠肺炎正是利用了各国之间政治体制、价值观的不同,危害平民百姓的生命,损害全球经济。我们必须堵上缺口,从小范围区域合作,一步一步地拓展到全球合作,进而遏制疫情。


世界卫生组织依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开展多边合作的国际平台。不幸的是,此次新冠疫情和世卫组织均被政治化了。我们应该思考,疫情之下,正当所有国家必须携手合作时,为什么个别国家不再参与世卫组织的统筹协调了?一味批评世卫组织,而忽视联合国应起的作用,则有失公允。一些原本应该站出来的国家并没有尽到他们的责任,让世界变得更好。